近日0后证监会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操纵揭露了一个90后团队操纵股价的只股重罚拉萨市某某通信设备厂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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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等3人于2021年9月作为股东,票证成立了广东弈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鸣基金”),伙栽1人为弈鸣基金员工0后其他4人虽不在弈鸣基金任职,操纵但自2021年起,只股重罚即与郑某等4人,票证固定在弈鸣基金办公地点集中交易股票。伙栽
郑某团队已形成固定0后拉萨市某某通信设备厂运营模式,通过每天晚上召开复盘会的操纵方式,团队成员在会上就各自负责的只股重罚方向发表意见并共享交易决策信息,他们根据会议情况确定次日个股交易范围,票证明确相应个股的伙栽持仓时间、止盈位和止损位等。次日,团队各成员根据复盘会的会议内容,控制使用“张某琴”等45个证券账户集中在弈鸣基金办公地点交易股票,并实时或通过微信群沟通个股买卖时点、交易情况等。
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郑某团队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爱仕达”,影响“爱仕达”价格和交易量。
他们通过资金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该股票。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爱仕达”价格由6.94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至8.23元,涨幅18.59%,偏离对应板块综指14.71%。
操纵期间,账户组典型拉抬时段如2022年4月26日9时48分36秒至2022年4月26日9时59分02秒,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累计申买3,435,900股,申买金额25,761,399元,以不低于卖一价或以市价、涨停价申买2,501,000股,该类申买占时段内账户组申买股数的72.79%,对应成交746,600股,占时段内市场成交股数的31.53%,该时段内“爱仕达”价格上涨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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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组期初持有“爱仕达”0股,买入成交约998万股,买入金额约8584万元,卖出成交998万股,卖出金额约9260万元,共计获利约664万元。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郑某团队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东易日盛”,影响“东易日盛”价格和交易量。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东易日盛”价格由5.65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涨至6.82元,涨幅20.71%,偏离对应板块综指17.37%。
操纵期间,账户组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以“时段内股价涨幅超过2%且买入成交占比超过20%”为筛查条件,账户组在3个交易日内存在4次明显拉抬行为,股价最低涨幅为2.86%,最高涨幅为10.17%。
账户组期初持有“东易日盛”0股,其间买入成交1265万股,买入金额1.04亿元,卖出成交1265万股,卖出金额1.17亿元,期末持有“东易日盛”0股,共计获利1282万元。通过操纵这2只股票,团队一共获利1946万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交易终端信息、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或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郑某等8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郑某等8人合谋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46万元,其中,每人承担的金额不一。8人中,承担最多的是郑某,承担超900万元,承担最少的人仅承担几十万元。证监会还对他们团队处以1946万元的罚款,其中由郑某承担超900万元、其他人承认的金额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