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三圣实控人犯操纵证券市场等罪,实控市终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9月3日晚间,人操ST三圣公告称,纵股延安市某某超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实控市终审擅自发行股票罪,人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纵股维持原判。实控市终审
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始于2018年,人操彼时ST三圣的纵股延安市某某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股价达最高点30.84元/股,如今股价累计跌幅超90%,实控市终审总市值从彼时超百亿元跌至12.1亿元。人操
实控人被终审维持原判
据悉,纵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潘先文维持的实控市终审原判,是人操指1月份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潘先文作出的判决。
彼时,纵股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显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00万元;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100万元。
《刑事判决书》显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是在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3月1日伙同他人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期间,涉案证券账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超过公司股票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
而潘先文犯擅自发行股票罪,是其作为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200人。
回顾来看,上述案件已经持续超过三年。2021年6月1日,潘先文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1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11月6日被监视居住。
截至2024年6月底,潘先文作为ST三圣的实控人,持有ST三圣24.2%的股份比例。
来源:ST三圣2024年半年报
仍受实控人资金占用影响
ST三圣公告称,潘先文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运作。
不过,潘先文作为ST三圣的实控人,此前导致ST三圣出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截至8月28日,潘先文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ST三圣的资金(含利息)余额达1.05亿元,占ST三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3%。
8月28日,ST三圣公告称,潘先文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相关方案仍处于商议阶段。目前,潘先文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
5月10日,ST三圣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责令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规定,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自规定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个交易日(11月1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据悉,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在停牌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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